历史传记

酌中志 [ 刘若愚 ]

史料笔记。二十四卷,《明季野史汇编》为二十三卷。明刘若愚撰。崇祯间(1628 1644年)成书。刘若愚,生于万历十二年(1584年),卒年不详。十四岁入宫,十七岁当宦官。初供抄謄之役。不久。升为奉御。光宗即位,升为司礼监写字奉御,天启初,升监丞。魏忠贤心腹李永贞当权时,入内直房管理文书笔墨之事。魏忠贤倒台后,刘若愚被谪充孝陵净军;不久,因高攀龙被诬致死案被逮下刑部狱。被判秋后处决。于狱中写成此书,后为崇祯帝所见,得免死。书叙万历中迄崇祯十四年宫闱见闻,一卷一题,叙述一事,计有:忧危竑议前、后纪、先帝诞生、今上瑞征、三朝典礼之臣、大审平反、光监遗事、两朝椒难、正监蒙难、逆贤擅政、外来线索、本章经手次第、客魏始末、逆贤羽翼、内臣职掌、大内规制、内板经书、内臣佩服等等。 查看详情>>

马端肃奏议 [ 马文升 ]

十二卷。马文升撰。马文升(1426—1510),明河南钧州(今禹县)人。字负图,号三峰居士。景泰 (1450—1457)进士。授御史,历任山西、湖广巡按,福建按察使。成化(1465—1487)初,巡抚陕西,与总督项忠平定满四起事。成化十二年(1476)以兵部右侍郎整饬辽东军务,上边计十五事。为权阉汪直所诬,谪戍重庆卫。二十年(1484),再度巡抚辽东,次年任漕运总督。弘治(1488—1505)中历任兵部、吏部尚书,严核将校,罢黜贪懦,屡平西北边塞。正德二年(1507)权阉刘瑾乱政,被罢官。有文武才,长于应变,朝端有大议,往往待之决。功在边镇,外国皆闻其名,尤重气节,卒谥端肃。有《马端肃公诗集》、《马端肃奏议》等。《马端肃奏议》集五十五篇,乃嘉靖丁未(1547)其孙马天琇编次,并以恩命录、行略、墓志等文附之,所载多和明史及本传印证。有《四库全书本》 查看详情>>

读史剩言 [ 秦笃辉 ]

四卷,清秦笃辉撰。卷一主要论先秦至隋朝人事;卷二主要论唐五代两宋人事;卷三主要论明代史事;卷四杂论术数之不可信。本书取材正史、文集、笔记,依据史实发议论,或考订史实,指出错讹,或借用前人旧说,对旧说提出辩驳,或探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历史人物的功过是非,以供后人借鉴。书中反映了作者以下一些观点:重视时势的作用,认为刘备不如曹操、孙权,不在于智勇,而在于时势;在天人关系上,强调人的作用,人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历史进化论的观点,认为今胜于古,驳斥了今不如昔的观点,认为像汉文帝除肉刑这样的事很多;重视老百姓的利益,百姓的利益与国家的利益是一致的,因此统治者必须行仁政;封建的正统思想,认为刘备是正统,曹操只是逆臣。反对朱熹《通鉴纲目》中以朱温为正统,对宋实颍作《黜朱梁纪年图论》大加赞赏;书中还反映了因果报应的思想。 查看详情>>

平滇始末 [ 佚名 ]

予吏滇,知逆藩吴三桂倡乱荡灭事颇详。然避伏深山,时日、地名、人名未确者不敢录。及东归十余年,亲友屡叩,谓桂势若可成而终败者,曷故?余曰:方乱起,余与同志刘文季、林牧士逆料必败,所以我三人始终洁身也。 查看详情>>

明制女官考 [ 黄百家 ]

清黄百家撰。黄百家,明末大家黄宗羲之子。所书一卷,排列明初女官的诸局职守等情况。明代女官在宫中为皇帝服务,但与妃嫔不同。洪武五年 (1372) 制订六局品秩,二十二年授宫官勅,形成一套完整的宫廷女官制度。其六尚局为: ①尚官局,对各局出纳文书册籍签署印章,需到宫外征办的,则为其请旨。②尚仪局,掌管宫内礼仪起居。③尚服局,负责供应服用采章等。④尚食局,掌管皇帝膳食。⑤尚寝局,掌管皇帝晏寝。⑥尚功局,掌管女红的工作。六局之外另有宫正司,负责纠察宫闱戒令、谪罚之事。是书除记述六局职守外,还介绍了女官的品秩,人数、下属司,有的并列具体要求。比如尚食局,介绍有执掌二人,正五品。下设司膳 (掌割烹煎和之事。有司膳、典膳、掌膳、女史各四人),司醖 [执掌(略) 分工 (略) 人数(略)],司药 [执掌 (略) 分工(略) 人数 (略)] 司 [执掌 (略) 分工 (略)人数 (略),并规定“凡以饮食进御,尚食先尝之”。这些记载简明、具体,与卷末说明: “服劳多者,或五载六载,得归于父母,听婚嫁。年高者许归,愿留者听。见受职者,家给与禄。”使人们对明初女官制度有了粗略了解。尤其是永乐以后,除尚宝数司之外,女官职掌尽归宦官,是书提供的这些资料就更具历史价值。清虫天子辑的 《香艳丛书》收有此书。为宣统国学扶轮社排印本。另 《檀几丛书·余集》也收有此书。 查看详情>>

萧常续后汉书 [ 萧常 ]

纪传体三国史。南宋萧常撰。47卷。萧常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人,乡贡进士。父寿朋病陈寿《三国志》帝魏黜蜀,欲为更定,未及成书而卒。萧常因述父志,费时20载撰为此书。以蜀国为正统,起昭烈帝刘备章武元年(221),迄后主刘禅炎兴元年(263)。分帝纪2卷,年表2卷,列传18卷,以吴、魏为载记,凡20卷。又别为音义4卷,义例1卷。因蜀汉昭烈帝续汉献帝,故名《续后汉书》。取材以《三国志》为主,多援引裴注,建安以前或据范晔《后汉书》。是书义例精审,笔削谨严,颇得史法,然偶有讹误。有《丛书集成初编》本,附有清郁松年撰《续后汉书札记》1卷。 查看详情>>

宋史全文[四库本] [ 佚名 ]

三十六卷,元佚名撰。该书记载北宋、南宋朝史事,起自建隆,终于咸淳(1265—1274)。用编年文体,以次排纂。每卷标题皆有“宋史全文”四字。其靖康以前内容,本于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而颇加删节。高、孝二代则取诸留正之中兴圣政草,其文大同小异。留正等所附案语,亦援引甚多。光、宁二宗以后,别无蓝本可据,系编者所自缀辑。至其余诸家议论,采录尤富,如吕中《大事记讲义》、李沆《太祖实录论》、《足国论富》、陈瓘《论大事记》等诸书,虽然其立说不尽精醇,但原书多失传,亦足以资参考。该书第三十六卷内度宗、少帝及益王、广王事迹均有录无书。有元刊本,《永乐大典》本,《四库全书》本。 查看详情>>

庚申英夷入寇大变记略 [ 佚名 ]

不著撰人。抄本。是书记载清咸丰十年(1860)英法联军入侵天津、北京之情形,于清军的抵御、清廷和战不定、张皇失措等叙述较详。惟似得诸传闻,故间有不实处。收入《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二次鸦片战争》。 查看详情>>

台案汇录甲集 [ 佚名 ]

本书为清代台湾关係档案汇录第一集,称为“台案汇录甲集”;以后陆续编印“乙集”、“丙集”以至“癸集”。每集加撰“弁言”,说明资料来源及内容。本书分三卷:卷一为关于台湾屯政之档案,共十件。自乾隆五十三年至道光十八年间台湾、凤山、嘉义、彰化四县及淡水厅如何设立番屯及清釐整顿,由此可见其概。卷二为关于办理所谓“匪乱”之档案,共二十五件。大部分为有关道光十二年张丙之变,一部分为有关道光二十二年郭洸侯事件(另有此类档案分见第一九一种“台案汇录已集”、第二○○种“庚集”及第二○五种“辛集”)。卷三收档案二十件,涉及十六件事务,为杂项档案之汇辑。此书资料来源,主为台湾省立台北图书馆所藏题为“台案纪事本末”之抄本,次为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刊印“明清史料”戊编。书末并收“纪庄大田之乱”一文,作为“附录”。 查看详情>>

南宫奏稿 [ 夏言 ]

明夏言著。五卷。书前有明嘉靖十三年(1534)汪文盛序。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纪昀等校后发抄,集于国立故宫博物院所藏清文渊阁本四库全书史部内。夏言是武宗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历任兵科给事中、兵科都给事中、侍读学士充纂修官、经筵日讲兼吏科给事中。嘉靖十年(1531),九月任礼部尚书。十一年(1532)加太子太保。十五年(1536)进少傅兼太子太傅。十二月兼武英殿大学士后加少师,进光禄大夫上柱国,居首辅。与严嵩相争,被弃市。本书辑著者任礼部尚书时所上疏议,因礼部别称南宫,故名。内有斟酌临雍旧典乞赐宸断疏、改便科举以顺人情疏、请复岁贡旧法以通利人才疏、函育人才以恢弘治道疏、正文体重程式简考官以收真才疏、惩抗违以彰国法疏、明职掌以杜侵越疏、参酌古今慎处庙制乞赐明断疏、乞怜查照旧规以苏民困以安地方疏、公务疏、科举疏、奏灾异疏、正体统以尊朝廷疏、遵旧制以便出入疏等目。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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