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李圭撰。有光绪二十一年(1895)海宁州署刊本和1931年北京图书馆排印本。本书就闻见所及,博采旁书,并录诸邮报,芸萃而成。专述鸦片毒害中国的经过,乃清廷对于鸦片政策的转变。上卷自英国贩运鸦片来华写至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鸦片战争结束;下卷自1843年写至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旧籍中叙述鸦片问题,以此书最详,为研究清代鸦片问题的重要资料。 查看详情>>
为明钱谦益编撰。系杂史类史书,记述了元末明初韩林儿、郭子兴、徐寿轩、陈友谅、张士诚等事略。是据元末所存《元史》等各种史书、事录、文集、杂记、碑刻等裁辑而成的史料汇编。全书按人物分类,卷一记韩山童、韩林儿、刘福等事,卷二记郭子兴、朱元璋等事,卷三记徐寿辉等事,卷四记陈友谅事,卷五记明玉珍事,卷六记何真事,卷七记张士诚事,卷八记方国珍事,卷九至十二记扩廓贴木儿、李思齐、纳哈出、陈友定等事。其中所记史料,可供参考。该书作于明末,刊于清,有《适园丛书》本流传。今有中华书局标点本。 查看详情>>
清末李有棠撰。五十二卷。李氏究心辽、金历史,于著《辽史纪事本末》同时,撰成是书。全书分正文、考异二部分,正文俱本正史,列有帝基肇造、克辽诸路、张邦昌之僭、熙宗刑政得失、河决之患等五十二专题。考异占全书大半,参以《大金国志》、《金节要》、《金志》、《金盟本末》等五百余种史籍,对人名异同、地理沿革、史实纷歧爬梳考订,提供线索,以纠正《金史》之舛误,颇见功力。卷首有纪年表、帝系考,末附引用书目,便于索检。然全书译名悉从乾隆《钦定辽金元三史国语解》,与旧史歧异,正文年代亦有误,是为欠缺。光绪二十九年(1903),由江西学政吴士鉴将此书与《辽史纪事本末》奏荐,得朝廷嘉奖。初刊与《辽史纪事本末》合为《辽金史纪事本末》。 查看详情>>
合三书选录而成:一为“道光咸丰两朝筹办夷务始末补遗选录”、二为“英国档选录”、三为“美国档选录”;所选係自清道光二十二年至咸丰十一年有关台湾史料,同为前编第二○三种“筹办夷务始末选辑”之补遗,因名“补编”。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有“道光咸丰两朝筹办夷务始末补遗”及“四国新档”两书,前一书为新编史料,原由已故蒋廷黻先生于民国十九年选自北平大高殿所藏清代军机处档案,近代史研究所今据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费正清(JohnKingFoirbank)所存选抄本取其七百零八件编印成书;后一书係咸丰九年清廷军机大臣奉旨纂辑,就咸丰朝军机处档案分编“英国档”二十卷、“法国档”二卷、“美国档”四卷及“俄国档”二十卷,与后来成书之咸丰朝“筹办夷务始末”较,约有十分之四为后书沂未收。本书所选,前者主要为关于道光年间中、英鸦片战争一役所谓“台湾杀俘”事件,次为咸丰年间与英、法、美、俄签订天津及北京条约后台湾开港问题交涉事;后者在“英国档”为道光三十年及咸丰八年至九年间英人欲在台湾购煤及迳往贸易等事,在“美国档”全属咸丰九年换约后美人请在潮州与台湾两地先行互市交涉文件(“法国档”与“俄国档”或已见前编“筹办夷务始末选辑”、或并无有关台湾史料,因无选辑)。 查看详情>>
《史记》,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 查看详情>>
清杜钟骏撰。一卷。光绪三十四年 (1908) 清德宗载湉病重,全国征医,身为浙江任候补知县的钟骏经中丞冯星举荐应征。此书即为德宗诊治疾病的真实记录。书中始自缘由、启程、航海至津,进见初诊、复诊、六医家会诊及轮班进诊等,至德宗去世而止。详细记载为德宗诊病的历次方案,德宗病重时的部分言论、情绪、病情变化情况,及各医家诊脉论治不一,皇宫内院清规戒律等,并杂有随感诗文和感恩诗。在京与为德宗诊治无关之事不录。叙述简捷流畅。可供医学和历史学工作者研究参考。有京华印书局 《杜子良医书五种》 铅印本。 查看详情>>
简称《清明集》。宋代诉讼判决书和官府公文分类汇编。十四卷。编印者没有署姓名,只题了“幔亭曾孙”的别号。这个别号的意思是“武夷乡人”。可以确定《清明集》的编印者是福建崇安人。本书约成于理宗景定二年(1261年)或稍后。判词作者共四十九人,其中事迹可考者只有十九人。他们分别是:胡颖、蔡杭、翁甫、吴势卿、刘克庄、范应铃、吴革、方岳、宋慈、真德秀、马光祖、王遂、姚珤、李昴英、叶武子、赵汝腾、王伯大、史弥坚、方大琮。共分官吏、赋役、文事、户婚、人伦、人品、惩恶七门。门下分类,每类则收判语若干条(篇),共四百七十三篇。卷一至二,为官吏门,分十五类:申儆、申牒、奖拂、儆饬、禁戢、澄汰、周给、顶冒、鬻爵、借补、权摄、受赃、对移、昭雪、举留生祠立碑。卷三分赋役门与文事门。赋役门下分财赋、税赋、催科、受纳、纲运、差役、限田七类;文事门下分学校、书院、祠堂、科举四类。卷四、卷五均为户婚门之争业类。卷六为户婚门之赎屋、抵当、争田业、争屋业、凭屋、争山、争界至七类。卷七为户婚门之立继、归宗、检校、孤幼、孤寡、女受分、遗腹、义子等八类。卷八也属户婚门,共十类:立继、户绝、归宗、分析、检校、孤幼、女承分、遗嘱、别宅子、义子。卷九亦为户婚门,共十一类:违法交易、取赎、坟墓、墓木、凭屋、库本钱、争财、婚嫁、离婚、接脚夫、雇凭。卷十为人伦门,下分父子、母子、兄弟、夫妇、孝、不孝、乱伦、叔侄、宗族、乡里十类。第十一卷为人品门,共有宗室、士人、僧道、牙侩、公吏、军兵、厢巡七类。卷十二至十四均为惩恶门,其中卷十二包括奸秽、诱略、豪横、把持四类,卷十三为哗徒、告讦、妄诉、拒追、诬赖五类,卷十四为奸恶、假伪、斗殴、赌博、宰牛、妖教、淫祠、淫祀、诳惑、巫觋、贩生口、慝名书、竞渡十四类。全书共分一百零三类,减去户婚门中七、八两卷名称重复的六类,实有九十七类。 查看详情>>
记述东汉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的会要体史书。徐天麟著。主要版本有明南雍刊本,清岭南学海堂刊本,江苏书局本,广雅书局重编校刊“武英殿聚珍版全书”本,上海商务印书馆“国学基本丛书”本,以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出版的校点本为最佳。记东汉典章制度等事。取材于范晔《后汉书》,并参司马彪《续后汉书》、刘珍等《东观议记》及《汉杂事》等,仿《唐会要》体例编成。全书分帝系、礼、军、舆服、文学、历数、封建、职官、选举、民政、食货、兵、刑、方域、蕃夷等15门,384事。 查看详情>>
一卷。宋吕午撰。吕午字伯可,歙县 (今属安徽歙县)人。嘉定四年(公元1211)进士,官至起居郎、右文殿修撰、漳州知府。其事迹见于《宋史》本传。《左史谏草》收有吕午的奏议六首,后附其子吕沆的奏议一首、家传诗文之类、吕氏节女事等。吕午两为谏官,皆以风节自励、知无不言闻名。理宗多次称他议论甚明、论边事甚好。本集的六首奏议都是理宗嘉熙二年 (公元1238)所上,对宋代宰相台谏之弊尤其详恳。对了解宋末时事有一定帮助。吕午另有文集《竹坡类稿》,今已散佚,唯有此集中的六首奏议得以保留。吕午的其它遗文在《新安文献志》诸书中尚有散见。此书有 《四库全书珍本初集》本。 查看详情>>
10卷。唐吴兢撰。约成书于唐玄宗开元十七年(729),另说成于开元末天宝初或开元八年。吴兢(670~749),汴州浚义(今河南开封市)人。本书是一部政书,汇集了唐初的政治言论,实际上是对唐太宗君臣治国经验的全面总结。在当时有十分深远的意义。全书10卷40篇,258章,共8万字左右。具体篇目分别为君道第一,政体第二,任贤第三,求谏第四,练谏第五,君臣监戒第六,择官第七,封建第八,太子诸王定第九,尊敬师傅第十,教戒太子诸王第十一,规谏太子第十二,仁义第十三,忠义第十四,孝友第十五,公平第十六,诚信第十七,俭约第十八,谦让第十九,仁侧第二十,慎所好第二十一,慎言语第二十二,杜谗雅第二十三,悔过第二十四,奢徒第二十五,贪鄙第二十六,崇儒第二十七,文史第二十八,礼乐第二十九,务农第三十,刑法第三十一,赦令第三十二,贡赋第三十三,辩兴亡第三十四,征伐第三十五,安边第三十六,行幸第三十七,田猎第三十八,灾祥第三十九,慎终第四十。全书篇幅不大,内容却非常丰富,大凡唐太宗当政以后,大臣们论及治国安邦的各种措施,几乎全予辑录。对唐初立国方针、君道政体、刑罚贡赋、官品选任、君臣作风、君民关系、道德规范、学本文化、征伐安边等等,皆有详细的阐述。在总结“贞观之治”的历史经验时,对唐太宗的政绩及其晚年的衰退腐化,均直书不讳,尤为难能可贵。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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