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

读通鉴论 [ 王夫之 ]

明末清初大儒王夫之阅读《资治通鉴》及历史的议论。书成于王夫之晚年,盖读史有感,随事触发,初无意于为文,故每篇皆不立题目;而于上下古今兴亡得失之故,制作轻重之原,均有论列。全书30卷,包括秦1卷,西汉4卷,东汉4卷,三国1卷,晋4卷,宋、齐、梁、陈、隋各1卷,唐8卷,五代3卷,另附《叙论》四篇为“卷末”,约六十余万字。《读通鉴论》每卷之中,以朝代为别,每代之中,以帝王之号为别;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王夫之从69岁开始执笔,“贫无书籍纸笔,多假之故人门生,书成因以授之”,直到康熙三十年(1691年)逝世前完成,用意在于“推本得失之原”,“立一成之型”。在四库全书中为史部史评类。目前中华书局所刊印的《读通鉴论》采用曾国藩金陵刻本为底本。 查看详情>>

宋论 [ 王夫之 ]

明末清初大儒王夫之晚年撰,共十五卷,以代划分;是对宋代历史的评论,包括了北宋、南宋。书中的观点多不同于前人,敢于批评。早年王夫之即有“陋宋”之说,其《黄书·宰制》言:“圣人坚揽定趾以救天地之祸,非大反孤秦、陋宋之为不得延。”王夫之根据读《宋史》心得开始撰写《宋论》,“以上下古今兴亡得失之故,制作轻重之原”,1691年《宋论》定稿,每卷别以帝王庙号分类,无标题。 查看详情>>

书湖州庄氏史狱 [ 翁广平 ]

查维佐年箫查慎行年措清初的“庄氏史狱”,因庄廷撬其人“私撰”明史而兴,牵连甚广,死难者甚众。其情节大致是,庄廷巍购已故朱国祯所撰明史,召集宾客加工成书。庄死,其父刊行。有吴之荣者,因贪赃罢官,将庄氏史作为把柄欲诈取钱财,并图复职,诈财未遂,即向官府告评,致兴大狱。该史列名“参阅”(亦作“参订”)的二十四人中,颇有当时的知名人士,无不牵连在案。 查看详情>>

庄氏史案 [ 佚名 ]

一卷。清不著撰人名氏。《庄氏史案》是据陈寅清《榴龛随笔》而录,述清初庄廷鑨史狱案。明故阁辅朱国祯,曾欲为明史,未成而卒,书稿为湖州庄氏窃据为己, 庄廷鑨遂招集宾客, 整理增删成书。庄廷鑨死后,其父庄胤城召匠刊刻,名曰《明书》。时有归安县令吴之荣,因赃落职,闻庄氏私修明史之事,始则欲以此事诈财,继而欲以此事复职,指为逆书,卒成大狱。 查看详情>>

扬州十日记 [ 王秀楚 ]

《扬州十日记》是明末王秀楚所写关于清兵在扬州屠城的一本约八千字左右的史书。明弘光元年四月(清顺治二年,1645年(乙酉年)),南明兵部尚书史可法督率扬州军民抗御清军的守卫战失败以后,清军对扬州城内的人民展开了惨无人道的大屠杀,当时的幸存者王秀楚所著《扬州十日记》中记载屠杀共持续十日,故史称此事件为“扬州十日”,此劫扬州死难八十万人。清代列入禁毁书目。 查看详情>>

明季南略 [ 计六奇 ]

明末清初无锡人计六奇著,凡十六卷,上起清顺治元年(1644年)五月、止于康熙四年(1665年)二月,记述南明史略与郑成功事迹。其序曰:“虽叙次不伦,见闻各异,而笔之所至,雅俗兼收,有明之微绪余烬,皆毕于是矣。” 查看详情>>

明季北略 [ 计六奇 ]

明末清初无锡人计六奇著,共二十四卷,记录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努尔哈赤崛起东北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吴三桂引清兵入关。分年记事,于崇祯一朝之事记载甚详,李自成入北京后之事,几乎是按日编排。 查看详情>>

粤游见闻 [ 瞿共美 ]

清代禁毁古籍,一卷, 详述明王朝最后的时光,清兵屠金华督师阁部朱大典杀清贼数万逾月城破,督师阁部朱大典举家自焚殉国。 查看详情>>

国闻备乘 [ 胡思敬 ]

近人胡思敬撰。二册,四卷。记录清代掌故一百五十七篇。作者居京师七年,经历甲午、戊戌、庚子三大事变,以当时史官失职,宫廷机密要闻无人记述,故撰是书。所记多为见而知之者。它以笔记的形式分条记载清季掌故、轶事, 并且穿插作 者评述史事的札记, 各条皆有题目, 是胡思敬在京为官期间随时记载、陆续撰写, 清亡后汇编一起, 分为四卷。 查看详情>>

过江七事 [ 陈贞慧 ]

该书以纪事本末体的方式专记南明福王政权的七件大事,是研究南明和清初历史的重要参考资料。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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