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南卓撰。一卷。卓字昭嗣。进士出身。初授拾遗,大中时任黔南经略使。是编分前后二条,前录叙述羯鼓源流、形状,开元天宝时羯鼓五事, 广德时一事。成书于大中二年(848)。后录载崔铉说宋璟知音事,并载诸宫曲名、佛曲、食曲等调名,共一百二十八曲名。全篇约三千字。成书于大中四年。为研究中国古代音乐史的重要资料。版本较多,主要有《续百川学海》、《宝颜堂秘笈》、《说郛》 (宛委山堂本)、《五朝小说》、《四库全书》、《唐人说荟》、《丛书集成初编》等本。 查看详情>>
一作《书谱序》。书学论著。二卷。今存前一部分。唐孙虔礼撰。成于唐垂拱三年(687年)。孙虔礼,字过庭。生卒不详。富阳(今浙江)人,另说陈留(今河南)人。官至右卫胄曹参军。长于草书,用草书所成《书谱》留存至今。现存《书谱》云“撰为六篇,分为两卷”。《宣和书谱》云“《书谱序》上下两篇”,宋周密《云烟过眼录》著录: “唐孙过庭《书谱》上下全,徽宗渗金御题,前后‘宣和’、‘政和’印。”知当时存上下二卷。 查看详情>>
我国第一部关于茶的专门著作。唐代陆羽撰。书中的内容分为10门,曰一之源、二之具、三之造、四之器、五之煮、六之饮、七之事、八之出、九之略、十之图。其中,“一之源”指出茶原产于我国南方,对茶树的生态环境、特性和选种进行了论述;“二之具”,叙述采茶所用的器 具;“三之造”,记述茶叶的加工过程与方法;“八之出”,记各种茶的产地。这些都属于农学的范围,书中对茶的烹煮饮用方法及茶具,甚至有关饮茶的轶事都作了介绍,虽嫌简略,但较全面和系统。《新唐书·陆羽传》说《茶经》“言茶之原、之法、之具尤备,天下益知饮茶矣”。此书流传很广,有多种刻本,甚至在日本也有刻本,明代以来的多种丛书都收录此书。陆羽《茶经》开风气之先,有人誉陆羽为“茶神”,此后茶书不断出现,约有100多种。 查看详情>>
原名《律疏》。中国唐代《永徽律》的律文注解。长孙无忌等编撰。最早成于永徽四年(653)。长孙无忌,唐高宗时的太尉。本书是现存最古老也最完整的封建法典的释文,是唐太宗为统一律文的解释,以保证律书的统一适用而诏示下属编写的。分30卷,12篇,502条,其篇目同唐律完全相同,内容包括:名例律,共6卷57条,规定刑事法律制度;卫禁律,2卷33条,是关于警卫宫室和保卫关津要塞方面的法律;职制律,3卷58条,是关于官吏职务及驿使方面的法律;户婚律,3卷46条,规定有关户籍、土地、赋税以及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厩库律,1卷28条,规定国有牲畜和仓库管理的法律制度;擅兴律,1卷24条,关于发兵和兴造方面的法律;赋盗律,4卷54条,是保护封建政权及地主阶级生命财产不受侵犯的法律制度;斗讼律,4卷59条,关于斗殴和诉讼方面的法律;诈伪律,1卷27条,关于欺诈和伪造方面的法律;杂律,2卷62条,内容广泛,包括买卖、借贷、度量衡、犯奸、赌博等;捕亡律,1卷18条,关于追捕罪犯和逃亡士兵及役丁的法律;断狱律,2卷34条,是关于司法审判方面的法律。本书不仅对律文逐条解释,而且还对律书中规定的不够完备之处进行补充、修订,吸收了中国古代律学的成就,是中国封建法制的重要著作,后来成为历代封建立法的楷模,并传入外国,是研究中国法制史的重要资料。 查看详情>>
又名《大唐六典》,中国古代官修职官政典。原题唐玄宗御撰,李林甫奉敕注。唐传抄本早已湮没无闻,宋有元丰、绍兴两种刻本,明有正德、嘉靖两种刻本,至清嘉庆扫叶山房本,光绪广雅书局本,脱误已经很多。现北京图书馆尚藏有南宋绍兴本残本15卷。日本学者拍照以与明正德传本合校,在1973年刊印新本《大唐六典》,乃是当前最佳版本。此书开元十年(722)开始编纂,玄宗曾手写六条,要求臣下按《周官》分理、教、礼、政、刑、事六部,以类相从编撰,故名《六典》。宰相张说、肖嵩、张九龄、李林甫四人先后负责总管修撰事宜,具体执笔有徐坚、陆坚等12人。开元二十六年(738)撰成,由李林甫进奏皇帝。该书共30卷,体例由韦述制定:“以令式入六司,沿革并入注”(《集贤记注》),按照唐国家机关体系,排比现行令式,以三师、三公、六省、五监、十二卫、诸王府、州郡官为篇目,叙述了唐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机构、编制、职责、人员、品秩、待遇等,注中又叙述了官制的历史沿革,并收入了若干唐代诏令,内容相当丰富。该书在唐代虽“无明诏颁行”,但代宗、德宗时已流行于世。唐人讨论典章,也常加引用,并对后来宋代元丰官制改革有过很大影响。学术界认为本书是一部关于唐代官制的行政法典。 查看详情>>
唐杜佑撰。200卷。我国第一部论述历代典章制度之专史。 记载历代典章制度的沿革变化,上起传说中的唐虞,下讫唐肃宗、代宗时。作者综合群经诸史和历代文集、奏疏等,参以《大唐开元礼》,征引200余种史籍,分类编纂,自大历元年(766年)起,历时35载,至贞元十七年(801年)完成。计食货12卷,选举6卷,官职22卷,礼100卷,乐7卷,兵15卷,刑8卷,州郡14卷,边防16卷。《食货》述土地、财政之制及其状况,《选举》述选举士官、爵位之制及考核官吏治绩之政令,《职官》述官制源委沿革,《礼》述各种礼仪之制, 《乐》述乐制概略,《兵》述兵略及兵法,《刑》述刑法之制,《州郡》述历代舆地沿革,《边防》述历代边境外族邦国状况。每一典下,又分若干子目,汇集各代典章制度,录引前人评论,并载己见。此书编撰极有条理,于唐代叙述尤详,创“政书”之体,为后世典志书编纂之典范。宋刻本至明已罕见。通行有明刻本、清武英殿本、咸丰九年崇仁谢氏刻本、同治十年广州学海堂刊本等。近有1937年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二集之《十通》合刊本。 查看详情>>
唐李肇撰。一卷。3800余字,书成于宪宗元和四年(809)。撰于作者任翰林学士时,故所记唐代翰林渊源、建置与沿革诸事。凡有厅堂苑宇、学士职掌、仪则、饮善、唱和等十三则。为记翰林院掌故的最古之作。宋洪遵收入《翰苑群书》。另有《百川学海》、《历代小史》等本。 查看详情>>
类书。唐欧阳询(557—641)等奉敕撰。一百卷。询字信本,潭州临湘(今湖南长沙)人。隋时官太常博士。入唐,累官至太子率更令,弘文馆学士。唐高祖李渊因古今图书日渐繁多,欲知事之源流颇难寻究,故于武德五年(622)命询等修纂此书,至七年乃成。分天、岁时、地、州郡、山、水、符命、帝王、后妃、 储宫、 人、礼、乐、职官、封爵、治政、刑法、杂文、武、军器、居处、产业、衣冠、仪饰、舟车、食物、杂器物、巧艺、方术、内典、灵异、火药、香草、宝玉、百谷、布帛、果、木、鸟、兽、鳞介、虫豸、祥瑞、灾异等四十四部(一作四十八部或四十七部)。每部又分子目若干,凡七百二十余项。每目下“事居于前,文列于后”,辑录经史百家等书中有关故事、解释、传说等资料以记事。摘抄有关诗文、赋颂、歌赞等多种文体的句、段以为文,理清条序,事贯文存。并逐一注明引文出处,标以文体,或诗或赋。极便检索,并改变了以往类书有事无文之法。引征唐以前文献一千四百三十一种,今存已十不一、二,学者多用以辑佚、引证、汇录、校勘。后世类书多仿其体例。然门类子目颇有繁简失宜,分合不当之处,宋明坊刻多有窜乱。早有宋绍兴刊本。一九五九年,中华书局影印出版。明有六家刻本。一九六五年,中华书局又以影印宋本作底本,取明本对校,参以凡所征引之书有传本者,以及宋以前之类书,重新校勘断句出版,附校记一千六百余条。 查看详情>>
又名《琵琶录》。笔记。一卷。唐段安节撰。安节临淄邹平(今山东淄博)人。生卒及字号不详。段成式子,温庭筠之婿。乾宁中为国子司业,仕至吏部郎中,沂王傅。通晓音律,能自度曲(《新唐书·段成式传)》。为补崔令钦《教坊记》之不足,而作是书。约成于唐末。录有乐部九则,歌舞、俳优三则,乐器十三则,乐曲十一则,傀儡戏一则。举凡唐代乐部管理制度、宫廷与民间乐曲、舞蹈、乐器之源流及艺伎小传均有记载。末附《别乐识五音轮二十八调图》,今图已亡,但对唐代燕乐研究,弥足珍贵。有《有山阁丛书》钱熙祚校本,《说郛》本,《古今说海》本等。今被收入一九五九年中国戏剧出版社《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 查看详情>>
全名《神机制敌太白阴经》,又名《太白阴符》、《阴符太白阴经》,中国古代兵书。李筌撰。10卷,约2万余字。现存平津馆影宋抄本、明汲古阁抄本、清内府抄本等。《墨海金壶》、《守山阁丛书》、《丛书集成初编》等多种丛书收录。《四库全书》本为8卷本。李筌,中国唐代学者,号少室山达观子,里籍生卒年均不详。官至荆南节度副使、仙州刺史等。唐代宗时任河东节度使都虞侯,后入山访道,不知所终。著有《孙子注》等10余种兵书,多已亡佚。本书分人谋、杂仪、战具、预备、阵图、祭文、捷书、药方、杂占、遁甲、杂式等篇,思想内容较丰富。强调战争胜负取决于人的谋划、士兵勇怯、君主仁义及国家富强,而不靠阴阳鬼神。强调将帅用兵须团结内部,选拔人材,利用地形,发动政治攻势,提出了人无勇怯,勇怯形成于后天的思想。书中还综合前代兵书典籍及有关著作对军仪典礼、攻防战具、粮秣屯田、阵法队形、公文程式、人马医护等分别做了详细记述,推导出“方营图”、“风后握奇垒图”、“偃月营图”等阵图。所论不乏新意,颇为杜佑《通典》所推重。文中贯穿着的朴素唯物论和辩证法思想,不仅具有军事学价值,也有重要的哲学价值。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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