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卷。乾隆元年 (1736) 来保等奉敕撰。二十一年告成。嘉庆年间续纂。记述各种礼仪制度。首记朝庙大典及钦颁仪式,其次记吉礼、嘉礼、宾礼、军礼、凶礼等五礼。另附冠服通制及仪卫通制。不涉及制度沿革,器物形制,避免与 《大清会典则例》、《皇朝礼器图》重复。该书成为编写《清朝通典》等清代典章制度史之主要依据。是研究满族宫廷礼仪之重要参考书。有满、汉文本。满文本为乾隆二十一年(1756)精写本36册。 查看详情>>
原名 《大明集礼》 明徐一夔、梁寅、周子谅、刘宗弼等奉勅撰。洪武二年 (1369)八月始修,次年九月书成。共53卷,分吉礼 (卷1至卷16)、嘉礼 (卷17至卷29)、宾礼 (卷30至卷32)、军礼 (卷33至卷35),凶礼 (卷36至卷38),冠服 (卷39、卷40)、车辂 (卷41)、仪仗 (卷42至卷44)、卤簿 (卷45、卷46)、字学 (卷47)、乐(卷48至卷53) 等11门记载明代的各项礼仪制度。其门下分目,如吉礼分为祀天,祀地,宗庙、社稷、朝日,夕月,先农,太岁、风、云、雷雨师、岳镇海续、天下山川、城隍,旗纛,马祖、先牧、社马步,祭厉,祀典神,三皇孔子14目,嘉礼分为朝会、册封、冠礼、婚、乡饮5目,乐分钟律、雅乐、俗乐3目,字学分总叙,六书、字体、书法、书品、正6目。目下再分细目。是书详实地一 一介绍了各项礼仪的内容、器用和车舆服色及帝王等出行的规制,是明代礼仪制度的总汇。其中有诸如 《内殿宴会内外命妇次序图》、《诸王来朝丹墀班位图》、《中宫受皇妃贺图》、《谒庙图》、《乐图》、《舞图》、《版位图》 等多种图,对了解明代宫廷的具体情况很有邦助。是书 《明史·艺文志》记为50卷,53卷本是经明嘉靖九年 (1530) 修订,增补了自洪武以来礼仪变动的内容而成。其刊行后,洪武原本已少见流传。清乾隆修《四库全书》时,收入的即为53卷本,并将其归入史部·政书类。 查看详情>>
一百二十卷,清徐乾学著。此书积十余年,三易其稿。始撰于康熙十六年(1677)。二十九年续加订定。得阎若璩、万斯同、胡渭等协助,三易其稿而成。著者去世二年后,于康熙三十五年刊行。于《仪记》的《丧服》、《士丧》、《既夕》、《士虞》等篇及《大戴礼》、《小戴礼》,兼取众说,剖析其义。于历代典制,则一本正史,参以《通典》及《开元礼》、《政和礼》、《新仪》诸书。全书立八大纲:(1)丧期;(2)丧服;(3)丧仪节;(4)葬考;(5)丧具;(6)变礼;(7)丧制;(8)庙制。《丧期》各代有异同的,则列表以明之;《丧服》、《丧仪节》、《丧具》则有图,缕析条分,颇为详备。其书博而有要,超迈前儒, 自古以来言丧礼最完备之书。其后秦惠田《五礼通考》,即因其义例而成之。 查看详情>>
礼书名。南宋朱熹撰。1卷。书成于绍熙五年(1194)。《政和五礼新仪》中本有《州县释奠文宣王仪》1卷,此书的印本也曾颁降各州。但南渡后印本亡失,遂使州县释奠无所依据。淳熙六年(1179),朱熹知南康军,奏请颁降《五礼新仪》中之《州县释奠仪》。及颁下,发现其中多有抵牾,如依靖康诏书王安石当降在从祀之位,而所颁之本却仍以其配享。如此之类,难于施行,因奏请修改,未果。绍熙五年,始得朝廷定议行下,但吏文重复繁冗,几不可读。朱熹乃为钩校删剔,勒成定式。此书首列有关指挥数通,示人以所有修改系断自朝廷,非逞私意。次列释奠仪,仪注虽以《政和五礼新仪》所载者为准,但其抵牾处均加以修改。最后是释奠所用礼器图,图凡19,附释文,具言其体制,一以政和中议礼局所造礼器为法式。后世释奠文宣王,虽仪注少有损益,而所据率本此书。此书原本之从祀当有王安石,而今本无之;当无程颢、朱熹等人,而今本有之。这表明后人随时损益,今书已非原本。 查看详情>>
陈垣著。“避讳”是我国早已存在的现象。《春秋》讳言尊者、亲者、贤者所做的某些有违所谓“礼义道德”的事,这是“春秋笔法”,不算避讳。所谓避讳,则是在语言文字上避称尊者、亲者、贤者的名、字,而用其它方法来代替。史书避讳用例十分繁杂,不仅避人名,连官名、书名、地名、年号等往往也要避讳,而且各代所避之讳不同,避讳方法也不一致。作者阅读了大量宋人、清人有关避讳的著述,收集了100百多种历代典籍中的材料,于1928年写成《史讳举例》8卷,概括了避讳的方法,如改字、空字、缺笔、改音等;归纳了避讳的种类,如改姓、改名、辞官、改官名、改地名、改物名等;并指出了如何把避讳学应用于校勘、考古的方法。此书的出版,使后来的史学工作者及古代哲学、文学研究者在整理、利用古籍时,多了“一门径”,增了“一钥匙”。对于普通的文史爱好者,此书也不失为增长文史知识的重要读物。本书有科学出版社1958年的排印本。 查看详情>>
一百八十卷。乾隆二十九年奉敕撰。与《大清会典》同时告成。《会典》原本,以则例散附各条下,盖沿历代之旧体。至是乃各为编录,使一具政令之大纲,一备沿革之细目,互相经纬,条理益明。考《周礼》为一代之典制,而六官所职,其文颇略。其见於诸书者,如都城之广狭,《左传》称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逸周书·作雒解》称大县城方王城三之一,小县城方王城九之一。其文相合,当为周之旧典,而《周礼》无之。又太子生之礼,《左传》称接以太牢,卜士负之,士妻食之。《礼记·内则》所载,文虽稍详其事并同。当亦为周之旧典,而《周礼》亦无之。知《周礼》举其要,而度数节次之详,则故府别有其记载,与六典相辅。又《左传》载王以巩伯宴而私贿之,使相告之曰:“非礼也,勿籍。”知当日王室之礼,或改於旧,必籍而记之,以为故事。其书虽不传,其文则旁见侧出,散在古籍者,尚灼然可考也。然则《会典》之外,别为《则例》,正三代之古义矣。其间随时损益之迹,悉出圣人之化裁。盖帝王创制显庸,有百世不变之大经,《诗》所谓“不愆不亡,率由旧章”是也;有因事制宜之大用,《记》所谓“一张一弛,文武之道”是也。即政典之因革,以仰窥皇心之运量,精一执中,具昭於是。岂徒备掌故而已哉。 查看详情>>
典制文献。原名《开元礼》。唐开元中敕撰。150卷。署名为唐玄宗时宰相萧嵩奉敕修撰,而实际参加工作的主要是徐坚、李锐、施敬本、王仲邱等人。以唐太宗贞观年间和唐高宗显庆年间的礼书为基础,加以折衷同异编次而成。唐初礼司无定制,遇事临时议定礼仪,张说提出折衷《贞观礼》、《显庆礼》等书,以定礼制,因有此编。诏徐坚等初修未成,萧嵩等再修,于玄宗开元二十年(732)成书。分吉、宾、军、嘉、凶五礼,系226目,为唐科举考试必读之书。 查看详情>>
二百二十卷。宋郑居中等撰。郑居中,字达夫,河南开封人,登进士第,由中书舍人连擢至翰林学士。官拜太宰,加少师,封燕国公,卒谥文正。本书为其于议礼局官知枢密院时奉敕所撰。有宋徽宗御制序文,并题有“政和新元三月一日”。文前列议礼局官员随时斟酌提议之科目条文及徽宗逐事进行的批阅,接着列御制冠礼。当时颁布这些条文作为格式,故列于书前。序文后为六卷目录。除书前之徽宗御制序外,此书含4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卷首》,载局官随时酌议科条及徽宗御笔每事指挥。第二部分为《政和御制冠礼》10卷,这是徽宗为局官所颁示的修书样板。第三部分是《目录》6卷。第四部分为《政和五礼新仪》220卷,这是本书的主体。在这220卷中,前24卷为《序例》,是全书纲领。 查看详情>>
清和硕端亲王允禄等奉敕撰。1747年成书。6卷。满文有乾隆12年刻本6册和1935年姜园精舍重刊本。1777年译成汉文。汉译本收入《辽海丛书》第9集。满族继承契丹、女真等民族祭神祭天习俗,由萨满任神职,有固定仪式。本书备载祭期、祭品、仪法、祝辞。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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