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名:约翰·洛克
  • 性别:
  • 国籍:英国
  • 出生日期:1632年8月29日
  • 逝世日期:1704年10月28日

约翰·洛克(1632年8月29日 - 1704年10月28日)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教育思想家。1652年在威斯敏斯特公学毕业后,入牛津大学学习哲学、物理学、化学和医学。1656年毕业留校,曾先后任希腊文、修辞学、伦理学教师。1667年,洛克结识辉格党领袖沙夫茨伯利伯爵,受聘为其秘书和家庭教师,后因参与伯爵的反国王活动,1683年被迫出走荷兰。1688年,英国革命以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妥协而告终,这对洛克产生了深刻影响。他的哲学、政治和教育等各方面思想无不打上阶级妥协的烙印,即既有资产阶级的进步性,又残存着贵族的保守性。

洛克反对天赋观念论,认为人的心灵犹如一块白板,一切知识和观念都是导源于感觉。据此,他断定人的智力天赋平等。他高度评价教育在人的造就中的作用,认为人之所以千差万别,都是由于教育之故。但他的唯物主义经验论并不彻底,有时又认为上帝在人类精神上印上各种特性,这些特性只能稍加改变。这样,又限制了教育的作用。

洛克教育思想的核心是培养既有健壮身体,又有“德行、智慧、礼仪和学问”的绅士,即资产阶级事业家。这一培养目标反映了资产阶级的进步要求,但保留了贵族精神风貌。

洛克强调绅士应有健壮的身体,因为它是满足个人幸福和取得事业成功的前提。他提出儿童要多过户外生活;饮食要清淡;睡眠要充足;衣着要适体;药物宜少用等等一系列养护和锻炼身体的方法。他是西方教育史上第一个提出精密体育理论的教育家。

洛克置德育于绅士教育的首位,认为德行愈高愈容易获得成就。他否定天赋道德原则,认为凡是给个人带来长远幸福和快乐的行为就是道德行为。他把自我克制作为道德的基础,认为克制不合理的欲望,服从理性的指导,可以使人摒绝眼前的快乐,追求远大事业,获得真正幸福。 良好的礼仪是绅士必备的第二种美德,言谈举止,优雅有礼,符合本身的等级与地位,取得别人的尊重与好感,从而获得一切。各种德行应及早通过严加管教、生活实践、奖励和惩罚、说理以及榜样等方法加以培养。他反对溺爱,不主张体罚,强调多与上流社会人士交往,防止下贱仆人的教唆。在道德教育方面,洛克还要求培养对上帝的观念。

青年绅士应学习日后实际生活中最常用的知识,为此,洛克设计了一个以实用科目为基础的课程体系。除读、写、算、希腊文、拉丁文外,还有天文、地理、自然哲学、历史、法律、伦理学、簿记、速记、几何、法语等。此外,还要学习舞蹈、音乐、击剑、骑马、园艺、细木工等。在教学方法上,他反对死记硬背,重视观察,注意启发,强调发展智力。

洛克主张绅士教育应在家庭中实施,因为学校中学生众多,成份复杂, 良莠不齐,不利于绅士的培养。

1697年,洛克为贫苦儿童草拟了一个《劳作学校计划》,规定每一个教区设立1—2所劳作学校,强迫领取教区救济金的3~14岁的儿童入学,从事纺织、针织等劳动,用自己的劳动所得维持生活。

洛克的绅士教育思想中还残存着封建贵族教育的陈迹,但它更主要的是反映了英国新兴资产阶级对青年一代的要求,在当时是进步的。他的哲学和教育思想对后来西欧特别是18世纪的哲学和教育思想影响最大。

洛克的教育代表作为《教育漫话》,主要哲学和政治著作有《人类理解论》(1690)、《关于理解的指导》(1697—1706)、《政府论》(1690)。

洛克作品

人类理解论 [ 洛克 ]

英国洛克著。中译本由关文运据伦敦乔治·贝尔父子出版公司1902年《洛克哲学著作》第1卷译出,商务印书馆1981年出版。《人类理解论》是洛克最重要的哲学著作,初版于1690年。全书4卷69章,主要论述有关人类知识的起源、范围、等级和可靠性等问题。第1卷系统、深刻地批判了当时在欧洲普遍流行的“天赋观念论”,提出著名的“白板论”,论证人类的知识是后天获得的。第2卷集中探讨知识的起源问题。在破除天赋观念论的基础上,系统论证人类的知识和观念起源于经验的原理。第3卷考察语言文字与思想的关系。强调文字作为媒介体,在记录思想和传达观念上的重要作用。第4卷在前3卷主要讨论知识的起源问题的基础上,着重研究知识的性质、等级(程度)和范围等问题,是全书的重点。洛克作为近代经验论的集大成者,在书中系统论证了人类知识起源于经验,而经验就是客观世界的事物作用于感官的结果这一认识论上的唯物主义观点,促进了人类对知识的追求和把握。洛克在书中系统阐发的哲学观点是西方哲学史上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唯物主义发展史上发挥了承前启后的作用。但是他的唯物主义经验论是不彻底的,其中的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成分被后来西方唯心主义哲学家加以利用和夸张。 查看详情>>

政府论 [ 洛克 ]

17世纪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政治思想家洛克于1689至1690年相继写成和出版的主要著作之一,上篇分11章着力驳斥保皇派菲尔麦的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的反动观点,下篇分19章正面阐述了关于议会制度的政治理论,一般公认下篇要富有理论价值。洛克与霍布斯不同,他所描绘的自然状态是和平、善意和安全的,强调生命、自由、财产是人们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人们通过契约建立国家的主要目的是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犯,人们放弃给国家的只是由自己执行自然法和惩罚违反自然法者的权利;主张为更好维护人们的天赋权利,应实行立宪君主制,并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执行、对外主权,由议会和国王分掌,且立法权高于行政权,如果他们违背了契约的目的、有负于人民的委托,人民有权撤换他们或用革命的手段推翻他们,建立新政府;书中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的法治原则,宣称法律代表全民的意志,人人都要执行法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认为一个没有法律的政府是一种政治上不可思议的事情,是与人类社会格格不入的。这部著作所论述的不可转让的人的自然权利理论、分权学说和法治原则对以后的资产阶级革命和资产阶级政治法律制度具有重大影响,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意义。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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